上海口岸将全面推广应用“电子代理委托系统”
日期:2026-01-20
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加快推动《代理报关委托书/委托协议》电子化、数字化,防范化解各类执法和管理风险,上海口岸将全面推广应用“电子代理委托系统”。
2026年1月27日,除浦江海关(2229、2231)、浦东机场海关(2233、2244)外,其他业务现场完成推广;2026年2月3日,浦江海关(2229、2231)、浦东机场海关(2233、2244)完成推广。
【请注意!】在这个时间节点后,无纸报关单必须在随附单据“电子代理委托协议”栏填写电子代理委托协议编号,未填写的系统自动退单。
请大家务必关注时间节点,提前做好电子委托!!!